卫生部今日公布了2006年全国法定传染病疫情。2006年(2006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24时),全国(不含台港澳)共报告法定传染病发病4608910例,死亡10726人。报告发病率为352.48/10万,报告死亡率为0.82/10万,病死率为0.23%,与2005年相比,分别上升3.46%、7.23%和3.65%。
2006年全国共报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3488934例,死亡10623人。报告发病率为266.83/10万,报告死亡率为0.81/10万,病死率为0.30%。与2005年相比,报告发病率下降1.13%,报告死亡率上升7.04%,病死率上升8.29%。全年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脊髓灰质炎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其他病种均有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乙肝、痢疾、梅毒、淋病,占报告发病总数的85.58%。报告死亡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肺结核、狂犬病、艾滋病、乙肝、流行性乙型脑炎,占报告死亡总数的87.95%。
2006年全国共报告丙类传染病发病1119976例,死亡103人。报告发病率为85.65/10万,报告死亡率为0.008/10万,病死率为0.009%,与2005年相比,分别上升20.96%、31.67%和8.24%。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占报告发病总数的99.55%。有死亡病例报告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风病、黑热病。
与2005年相比,2006年甲乙类传染病中的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和血源及性传播疾病报告发病率分别上升19.68%和11.59%。虫媒及自然疫源性疾病中的登革热、疟疾和流行性乙型脑炎上升幅度较大,分别为2474.19%、50.90%和49.07%;血源及性传播疾病中的丙肝和梅毒上升幅度较大,分别为32.76%和31.59%。呼吸道传染病和肠道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分别较2005年下降11.43%和7.90%。
2006年,鼠疫报告发病1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比2005年减少9例;霍乱报告发病159例,死亡2人,报告发病率较2005年下降83.71%。
2006年,全国共报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12例,其中死亡8人,报告发病数比2005年增加5例,病例分布在四川、 广东、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新疆等九个省份。
2006年全国未发生大范围的传染病暴发流行,但部分传染病在局部地区发生流行或暴发,如年初贵州毕节地区的流脑暴发疫情;1-4月吉林、黑龙江和海南等省份的麻疹暴发疫情;8-11月广东部分地区的登革热暴发疫情;贵州、四川、山西等省份的流行性乙型脑炎局部暴发;新疆和云南局部地区的伤寒与副伤寒高发疫情;内蒙、黑龙江、河北等省份布病疫情持续高发;安徽省及河南省局部地区的疟疾持续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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